
公告日期:2025-04-23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工作。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保证资产安全、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各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具体如下:
1.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了公司的各项控制制度能否得以有效实施。公司的控制环境不仅反映了治理结构的科学性和职能机构设置的制衡性,同时也充分反映了董事会和管理层对公司控制的态度。公司积极营造良好的文化与控制环境,以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发展战略
公司正在构建“混合 AI”时代的全新基础设施, 将新型物联网技术、人工智能、边缘计算、云计算等技术在操作系统层进行深度融合, 通过第二增长曲线(现有业务+端侧智能)以及第三增长曲线(端侧智能+创新业务)的战略路径, 加速公司操作系统及端侧智能产品和技术的全球化进程,并继续在引领计算时代的发展中发挥价值。
(2)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重大筹资、重大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经营决策权,负责建立与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系
统,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明确了其权责、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董事会聘请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对董事会负责。此外,为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和增强监督职能,本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并已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设立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履职情况履行监督的职能,包括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等。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经理层的职权范围和决策机制。
(3)管理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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