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证券代码:300494 证券简称:盛天网络 公告编号:2025-006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均含本数),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
2.本次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0 元/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3,5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 175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568%;按照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0 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 250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097%。
3.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通过即可,无须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5.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
(5)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并结合管理层制定的中长期经营目标,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并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已满 6 个
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利或现金股票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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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