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确
保资金使用安全,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明晰的投资管理体系,充分
体现可靠、科学、高效的投资决策原则,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依照《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得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
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第四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在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管理中的职责:
(一)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勤勉尽责。在募集前,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主营业务、市场形势和国家产业政策等
因素,对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明确拟
募集资金金额、投资项目、进度计划、预期收益等,提请公
司股东会批准(如需);
(二) 公司总经理负责募投项目及其募集资金的总体管理;
(三) 董事会秘书负责与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变更有关的信息披
露;
(四) 产品技术部负责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五) 投资管理部是公司募投项目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报批,统一组织制定募集资金
的使用计划及公司年度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过
程控制与监督管理;
(六) 财务部负责募集资金的财务核算,包括专用账户的开立及管
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台帐管理,实施资金拨付和资金使用
监控,做好账务处理和数据统计工作;
(七) 审计委员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确保资金投向
符合招股说明书承诺或股东会批准的用途;检查投资项目的
进度、效果是否达到招股说明书预测的水平。公司审计部应
关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是否与公司信息披露相一致。
第五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
内容。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管理
第六条 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的专项账户(即募集资金专户)
集中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
途。
公司存在二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第七条 公司应当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
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协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公司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放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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