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李兴敏)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要求,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情况,积极参加公司各项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兴敏,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89
年 7 月至 1992 年 8 月任职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塔河林业局,助理工程师;1995
年 7 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大学;2004 年 1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深圳大学副教授;2010
年 3 月至今任深圳大学教授;2006 年 9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深圳大学继续教育
学院副院长;2017 年 7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 7 次,
均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会议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
东大会 2 次,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股东大会向董事会请假 1 次。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积极探讨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布局,为公司实现快速、持续、健康的发展积极出谋划策。
本人作为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4 年度,本人主持召开两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就选举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聘任总经理、聘任副总经理、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聘任财务总监事项进行审议,并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核查,确保公司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
本人作为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续聘 2024 年审计机构、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并认真审核公司审计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本人作为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发放情况,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事项,审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并监督执行。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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