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0492 证券简称:华图山鼎 公告编号:2025-016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孟国碧保证向公司提供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孟国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三十二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孟国碧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1、征集人基本信息
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孟国碧,其基本信息如下:
孟国碧,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94年6月至2002年12月历任广东商学院(现广东财经大学)法律系助教、讲师;2003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广东商学院(现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9年1月至今任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2017年5月至2021年7月任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17年8月至今任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学科带头人,2021年11月至今任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
系。公司独立董事孟国碧保证向公司提供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关系。
3、本次征集表决权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且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表决权涉及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提案名称
由征集人针对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表决权:
议案14.00:《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15.00:《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16.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征集人仅就股东大会上述提案征集表决权,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在委托征集人对上述相关提案行使表决权的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可由征集人按其意见代为表决。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投了同意票。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至2025年5月23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期限: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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