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2
证券代码:300491 证券简称:通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8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晓峰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漓江道 350 号石家庄通合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试实验楼 5 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7、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6 名,代
表 67,821,0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953%(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总股本为 175,269,149 股,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75,269,149 股,下同)。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名,代表股份数为 57,589,7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57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8 名,代表股份数为 10,231,2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75%。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50 名,代表股份数为 14,956,8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36%。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669,8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1%;反对 124,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3%;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4,805,6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91%;反对 12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11%;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徐新律师和范雅君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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