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或“贵所”)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67 号)(以下简称“审核 问询函”)的要求,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合科技”“发行人”或“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北京植德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和落实,对申请材料进行 了修改、补充。现对审核问询函的落实和募集说明书的修改情况逐条书面回复, 并提交贵所,请予审核。
说明:
1、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回复报告中所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石家庄 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一致。涉及募集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募集 说明书及本回复报告中以楷体加粗方式列示。
2、本回复报告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 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3、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涉及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内容 楷体(加粗)
目录
问题一......3
问题二......77
其他问题......139
问题一
1.2022 年至 2025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63,915.69 万元、100,857.16
万元、120,913.63 万元和 58,587.48 万元,主要包括新能源功率变换产品、智能电网电源产品和定制类电源及检测业务,其中定制类电源及检测业务收入分别
为 14,680.47 万元、12,418.41 万元、10,401.59 万元和 6,971.14 万元,波动较大,
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领域;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3,109.28 万元、8,409.22万元、1,904.41 万元和 1,265.01 万元,最近二年一期同比分别变动 170.46%、-77.35%、-30.96%。2022年至2025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0.78%、33.09%、27.66%和 27.18%,呈下降趋势,其中公司新能源功率变换产品毛利率
分别为 18.37%、28.27%、22.38%和 19.54%,波动较大。2022 年至 2025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63.30 万元、1,470.41 万元、5,839.01 万元和-135.54 万元,与净利润变动趋势存在差异。
2022 年末至 2025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49,012.97 万元、
69,890.45 万元、79,320.30 万元和 82,756.43 万元;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2,741.26 万元、26,980.01 万元、26,429.74 万元和 36,978.23 万元,库龄 1 年以
内的存货占比分别为 86.70%、84.10%、79.23%和 87.37%。2022 年末至 2025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2.14 倍、1.63 倍、1.67 倍和 1.62 倍,速动比率
分别为 1.72 倍、1.30 倍、1.38 倍和 1.24,呈下降趋势;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
率分别为 35.01%、43.68%、46.56%和 47.29%,呈上升趋势;公司应付票据账
面金额分别为 3,970.76 万元、4,972.00 万元、14,334.63 万元和 7,477.76 万元,大
幅上升;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请发行人:(1)结合各业务定价模式、销售单价和数量、主要原材料成本及费用变化情况、下游行业需求、市场竞争等,分业务说明 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大幅增长,2024 年至今收入增长但净利润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相关不利因素是否持续;并结合最新一期财务数据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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