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独立、谨慎、有效地行使权力,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沈虹,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生,博士学历,毕业于
天津大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2002 年 7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燕山大学
助教;2008 年 1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燕山大学讲师;2012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燕山大学副教授;2019 年 1 月至今,任燕山大学教授;2013 年 4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燕山大学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系副主任、党支部书记;2023 年 11
月至今,任燕山大学电气工程系副主任;2024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
态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本年应出席次数 实际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现场/通讯方式) 未出席
7 7 0 0 否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本年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1 1 0 0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参加会议,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定期财务报表、内部审计工作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会议,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三)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
1、与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总结、公司内部控制检查情况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2、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行业问题交流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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