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独立、谨慎、有效地行使权力,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李彩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6 年至 2024 年,曾先后任职于河北银华科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河北长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北永大维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中浩华财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京雄科技有限公司、中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晋联昇税务师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至今先后任职于中浩华孵化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浩华财税服务集团股份公司、河北中浩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三亚中浩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中浩华项目管理(海南经济特区)有限公司、中浩华孵化服务(海南经济特区)有限公司、
中浩华孵化服务石家庄有限公司;2018 年 8 月至 2024 年 8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本人任期届满离任,不再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
态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本年应出席次数 实际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现场/通讯方式) 未出席
5 5 0 0 否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本年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3 3 0 0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会议,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定期财务报表、内部审计工作、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参加会议,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年度工作情况、董事会换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公司第五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会议,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
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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