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长沙高新区欣盛路 151 号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文宝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38 名,代表股份 96,851,016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995%。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28 名,代表股份 4,080,47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06%。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2 名,代表股份 92,787,8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633%;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26 名,代表股份 4,063,1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36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包括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27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97%;反对 2,466,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67%;弃权 1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503,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577%;反对 2,466,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4466%;弃权 1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5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莫彪律师、戴思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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