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明辉)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做到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现将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黄明辉,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大学,
博士学历,机械工程专业。1983 年 8 月至 1985 年 8 月,任北京市北方工业大学
工学部讲师,1988 年 6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中南大学讲师、教授、院长等职
务,2022 年 12 月至今任中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24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荣获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国家 863 计划先进制造领域主题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荣誉奖项。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4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
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4 3 1 0 0 否
本人履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履行职责的情形。本着对全体投资者负责的精神,本人不受公司主要股东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
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年度本人参与表决的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2024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均出席。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结合公司实际,针对公司薪酬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健全、完善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共召集并参加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长薪酬框架方案、限制性股票归属及解锁事宜进行了审查讨论。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内部审计部的工作汇报,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就相关监管重点进行特别关注,监督并促进公司合规运作。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共参加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和讨论。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2024 年公司未发生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就会议审议议
(六)现场调查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不定期走访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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