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自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房子龙 联系电话:021-38031764
保荐代表人姓名: 杨皓月 联系电话:021-38031764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房子龙、杨皓月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 2023年12月21日-2024年12月31日
现场检查时间: 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6日、2024年12月31日
现场检查意见
一、现场检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一)公司治理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1第33条所列):核查公司三会文件、公 司治理制度等文件,并核查三会召开通知、记录、签名册等文件,对三会召 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核查。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
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 √
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 √
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 √
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 √
独立
1 注:即《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 √
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检查相关的董事会记录、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内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及其他内控制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
审计部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 √
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 √
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 √
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 √
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
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
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
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 √
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 √
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 √
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核查信息披露文件、核对文件内容与公司的实际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 √
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 √
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网站 √
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核查审议程序、信息公告,关注关联交易内容、性质和价格等;核查审议程序、信息公告,抽查被担保方财务报表等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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