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06 18:21:12 股吧网页版
恒锋工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7


证券代码:300488 证券简称:恒锋工具 公告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123239 债券简称:锋工转债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 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 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
应废止,公司拟调整董事会席位,拟将董事会成员由 6 名调整至 7 名,其中非独
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
出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全文统一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条款中仅涉及“监事会”和“监事”的, 不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2、删除第七章“监事会”的内容,该章节删除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

况。

3、相关条款中所述“股东大会”相应修订为“股东会”,相关修订因所涉及

条目众多,若原《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仅涉及前述修订,则不再逐一列示修订

前后对照情况。

4、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章节标题变化、条款编号变化及援引条款序号的

相应调整、部分大写中文数字替换成阿拉伯数字、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等,因

不涉及具体权利义务变动,不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如下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下简称“《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变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
更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原海盐贵工量刃具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 公司系由原海盐贵工量刃具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记,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000254847375U 的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91330000254847375U。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