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工具”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恒锋工具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3家全资子公司,详情如下:
序号 类别 名称 基准日
1 本公司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 全资子公司 嘉兴亿爱思梯进出口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
3 全资子公司 浙江上优刀具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
4 全资子公司 恒锋工具(美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公司治理、组织结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研究与开发、固定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财务管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信息披露管理、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管理、销售与收款、关联交易管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子公司、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确保公司管理规范运作。公司确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相关制度,并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能够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
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
2.组织结构
公司设置的内部机构有:营销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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