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现将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5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2024 年 1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
议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2.2024 年 2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
议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3.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
议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4.2024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
议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对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基本框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 2024 年的工作中,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制度、财务管理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核查监督,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并对各定期报告
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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