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黄少明)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会议材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少明,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浙江调速电机厂助理工程师、桐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桐乡市求是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曾任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嘉兴求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嘉兴求真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嘉兴求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桐乡市民健求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浙江必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嘉兴求真会务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嘉兴求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大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黄少明 7 1 6 0 0 3
2024 年,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通过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和会前会中沟通,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参会过程中,仔细听取公司管理层就有关经营管理情况的介绍,积极参与讨论,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客观、明确地发表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议题无异议,未发表反对或弃权的意见。公司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4 4 1 1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2024 年,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实施监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
作用;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监督公司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原则进行了审核。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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