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马洪培)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充分了解并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勤勉、尽责、认真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马洪培,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无党派人士,法学本科,三级律师。嘉兴市第五、六届人大代表,政协海盐县委员会第八、九届委员、常委,创建浙江海赛律师事务所并任主任,现为该所高级合伙人。1989年 10 月至今在海盐县律师事务所、嘉兴市海威特金融律师事务所、浙江海赛律师事务所专职从事律师工作;现任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大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马洪培 7 6 1 0 0 3
2024 年,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积
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本年
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
或弃权的情形,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的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1 1 4 4 0 0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2024 年,
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讨论拟定了 2024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议,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的职责;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定期报告、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对公司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审议,
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2024 年,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2024 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
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构建完善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规划、进展情
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与年度审计中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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