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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02 19:30:07 股吧网页版
蓝晓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组织券商”)受委托担任高月静女士、寇晓康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询价转让”)方式减持所持有的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晓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组织券商。
经核查,国信证券就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要求,本次询价转让的询价、转让过程与结果是否公平、公正,是否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的规定作出如下报告说明。

一、本次询价转让概况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

截至 2026 年 1 月 22 日,转让方的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占已剔除回购专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账户中股份数量的
总股本比例

1 高月静 65,468,937 12.90% 12.91%

2 寇晓康 123,743,485 24.37% 24.40%

合计 189,212,422 37.27% 37.31%

注 1:高月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5,468,937 股(含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持股 61,425,000 股(含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上市后向特定对象发行 4,043,937 股(含向特定对象发行后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注 2:寇晓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3,743,485 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持股
116,100,000 股(含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上市后向特定对象发行 7,643,485 股(含向特定对象发行后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二)本次询价转让数量

本次拟询价转让股数上限为 10,153,316 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

序 转让股份数 占公司总 占已剔除回购专 占所持股 转让股份来
号 股东名称 量(股) 股本比例 用账户中股份数 份比例 源

量的总股本比例

1 高月静 5,076,658 1.00% 1.00% 7.75% 首发前股份

2 寇晓康 5,076,658 1.00% 1.00% 4.10% 首发前股份

合计 10,153,316 1.99% 2.00% 5.37% -

注 1:上表中,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占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的总股本比例
以截至 2026 年 1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计算。在本次询价转让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
权激励归属等因素,公司总股本增加 1,467,936 股。

注 2: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转让方式

转让方作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蓝晓科技首发前股东,根据《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有关规定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

(四)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确定原则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国信证券向投资者发送《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
让股份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6 年 1 月 23 日,
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蓝晓科技股票交易均价的 70%,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五)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确定原则

1、询价转让价格确定与配售原则

组织券商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本次配售采取“申购价格优先、申购数量优先及收到《申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询价转让价格和认购对象。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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