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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9 18:57:13 股吧网页版
蓝晓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9


证券代码:300487 证券简称:蓝晓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123195 债券简称:蓝晓转 02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29 日 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35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月静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6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82,103,1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483%(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07,665,872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股份数550,000股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07,115,872股,下同)。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69,249,8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94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12,853,3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540%。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65人(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15,627,8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011%。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等有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2,075,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7%;反对25,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5,600,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25,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委派黄丰律师、赖元超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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