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46.064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546,064,5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4,914,580.5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41,149,919.5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186号)。
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6,197,245.75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9,867,254.25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3,986.73
项目投入 B1 22,751.5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64.44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9,949.88
利息收入净额 C2 221.36
项目投入 D1=B1+C1 32,701.3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85.8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1,571.1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1,571.1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西安北大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和平路支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中信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高陵蓝晓、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39208577 募集资金专户 1,708,472.32
公司西安锦业路支行
中信银行西安锦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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