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二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具有五年以上企业管理或经济管理工作经历,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深圳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聘任的总经理,该聘任无效,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款情形的,公司可以解聘。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董事会秘书一人,财务总监一人,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具体分工如下:
(一)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履行《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协调高管层工作,受总经理委托,组织公司日常管理。
(三)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四)财务总监:负责财务及成本管理。
第五条 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六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董事会向其聘任的总经理发授聘书,总经理的任免须履行法定程序。
第七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管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的批准程序,按《公司章程》和劳动合同处理。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七)决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聘用和解聘;
(八)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九)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公司财产的处置和固定资产的购置;
(十)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审批公司财务支出款项。根据董事会决定,对公司大额款项的调度与财务总监实行联签制;
(十一)经董事会授权,可代表公司签署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重大合同;
(十二)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十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四)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经征得董事会同意,可委托授权副总经理主持公司的工作;
(十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十六)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各项制度的规定应由总经理行使的职权;
(十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董事会负责,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积极执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
(二)维护公司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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