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郑梅莲)
本人作为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2024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郑梅莲,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副教授。曾任浙江工业大学教科学院教师,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教师,现任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师。兼任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花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遂昌神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4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从而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4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利益。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24年度,公司累计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会议2次;累计召开4次董事会,本人出席全部会议。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就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审计计划、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审计前、审计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充分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4年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会议3次。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会议2次。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
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日常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了解股东关注的问题,提升公司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利用参加会议及出差深圳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研发和技术创新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并通过与公司高管座谈交流、电话询问、邮件往来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企业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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