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23128 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公司股东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其 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放弃其在 2019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以资产认购的公司股份(包括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的表决权,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修
订稿)》,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投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 3,977,500 股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利泽西园 102 号楼二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提案编 备注
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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