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周展作为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4年的工作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周展,女,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本科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1983 年 8 月-1988 年 10 月,于
北京市审计局基建审计处/外资审计处担任主任科员;1988 年 10 月-1996 年 12 月
于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任职;1997 年 3 月-2009 年 9 月,组建华实会计师事务所,
担任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2009 年 10 月,加入北京德强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2012 年 11 月,组建北京京重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兼任中国华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01101.HK),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139)独立董事;2021 年 4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12 次董事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报告期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人出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报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任职期间报 出席股东
姓名 告期内董事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告期内股东 大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大会次数
周展 12 0 12 0 0 4 4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对原始财务报表、财务决算报告、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聘用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内部审计工作总结与计划等事项,运用自己的专业优势进行审查、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委员会会议,秉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履行职责,组织实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及任期薪酬考核工作,并对公司薪酬情况、绩效管理、奖金发放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同时监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