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5-015
债券代码:123128 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项思英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项思英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
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就公司拟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2、征集人项思英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所述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征集人项思英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项思英,女,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农业部外经工作办公室及农村经营管理总站干部,国际金融公司中国代表处投资分析员,国际金融公司东亚及太平洋局及全球制造业和消费服务局华盛顿特区投资官员,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直接投资部及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鼎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投资顾问。自 2015 年9月至今任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上市,A 股简称:中原证券,股票代码:601375;H 股简称:中州证券,股票代码:01375)独立监事;自 2017 年 9 月至今担任汇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其股份于香港
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1303)独立董事;自 2022 年 10 月至今担任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5100)独立董事。2022 年 7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2、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并承诺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所述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3、征集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议案不存在利害关系。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1、征集人就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议案 1.00 《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 2.00 《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征集主张
征集人项思英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席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均投同意票。
投票理由: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征集方案
(1)征集期限:自 2025 年 4 月 28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止(每日 9:00-
12:00,13: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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