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8 21:15:11 股吧网页版
首华燃气: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99号苏河湾中心MT25-28楼 邮编:200085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

电话/Tel: (+86)(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五年四月

目 录

释 义...... 2
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 4
正 文...... 6
一、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条件...... 6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7
三、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需履行的法定程序...... 8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9
五、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10
六、公司未对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11
七、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和违法情形 ......11
八、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事项 ......11
九、结论意见...... 12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上下文另作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公司 指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 指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草案)》 指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符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
限制性股票 指 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 A 股普
通股股票

依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
激励对象 指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岗位、业
务/技术骨干、关键岗位员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所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法律意见书

致: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