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4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81 证券简称:濮阳惠成 公告编号:2025-057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
29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
案》,授权董事会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经营业绩情况,制定2025年半年度
分红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于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实施2025年中
期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本次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公司总股本如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自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
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1,855,4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
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9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9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南省濮阳市胜利路西段
咨询联系人:陈淑敏
咨询电话:0393-8910373
传真电话:0393-8961801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五届董事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