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袁德铸)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袁德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审慎、勤勉、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尽职尽责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 2024 年度的发展状况,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交流,积极履职并提出合理的建议,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自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袁德铸,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采矿专业,在职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永煤集团公司调研员;2023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其他任何职务,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关联企业任职的情况,且未向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关联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在履职过程中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做出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出席了 13 次董事会,不
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
依据多年实务积累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对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
2024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
弃权票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历次董事会的召开及表决均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二)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 3 次股东大会;历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各项议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存在。
(三)任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2024 年度共参加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的会
议,审议了需要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具体事项,如下所示: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议案 表决情况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同意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 2 月 6 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同意
1 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 日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 同意
司总股本的比例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同意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同意
7、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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