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21:23:18 股吧网页版
光力科技: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建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王建新)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在 2024 年度工作中,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自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王建新,196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电子线路专业,工程师。现任无锡
市宏湖微电子有限公司副总;2023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本人全部出席了历次董事会,不存
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情形。

本人对 2024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 3 次股东大会。

本人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任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2024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6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
席了 6 次会议,审议了需要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具体如下:

1、2024 年 2 月 6 日,本人出席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
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为:1)回购股份的目的;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7)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本人对前述事项均投了同意票;

2、2024 年 3 月 19 日,本人出席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本人对会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3、2024 年 4 月 15 日,本人出席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本人对该议案投了同意票;

4、2024 年 8 月 18 日,本人出席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本人对会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5、2024 年 10 月 22 日,本人出席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该议案投了同意票;

6、2024 年 12 月 6 日,本人出席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该议案投了同意票。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 5 次会议,就事项进行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3月19日,本人出席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内审部工作报告》《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