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1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5-053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杭州高新”)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控制权已发生变更,根据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巨融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融伟业”)、胡敏、巨融能源(新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的相关安排,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胡宝泉先生、张国强先生、陈亚洲先生、王春江先生、付淑威女士、吴波震先生、许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根据转让协议的相关安排,巨融伟业提名林融升先生、余炜鹏先生、周志远先生、汪培镇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况太荣先生、贾昆先生、李晓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晓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分别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
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任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本次提名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前,原董事仍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公司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10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林融升先生: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获得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EMBA,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 年至今担任新疆巨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海洋大学客座教授、浙江海洋大学巨融能源学院名誉院长。同时在社会任职方面,林融升先生担任中国侨联青年委员会第三届及第四届委员、第十届致公党北京经济委员会委员、新疆侨联第八届委员会副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融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北京巨融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控制公司 24,105,87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03%),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北京巨融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与其他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林融升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余炜鹏先生:1998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9年-2022 年在新疆巨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部任职,2021 年至今任福建东炜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4 年至今任巨融能源(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至今任优十科技(成都)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炜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间接投资北京巨融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杭州高新股份。余炜鹏先生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巨融能源(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与其他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余炜鹏先生符合《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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