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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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5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有关制度,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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