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共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或核查意见。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方案、审计主要关注事项及应对措施、审计主要调整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4年4月19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
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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