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人:胡宝泉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全面认真贯彻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8,376.6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23%;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33.5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02.9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44.11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 35.55%。
2024 年,公司重点完成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选举胡宝泉、张国强、陈亚洲、倪云康、王春江、陆震威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付淑威、吴波震、许强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陈亚洲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倪云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春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2、变更公司名称
为更全面体现公司产业布局及实际情况,准确地反映公司未来战略规划,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对中文名称及英文名称进行了变更,并基于变更公司名称的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3、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7 名员工成为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2024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4 年 1 月 29 日为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日,以 6.08 元/股的价格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2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4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
1、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决议执行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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