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1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截止2024
年 12 月 31 日扣除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 858,587,4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57,576,243.40 元,
该分配方案未超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可分配范围。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862,688,641 股,回购账户股份为 4,101,163 股,因此,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基数为 858,587,478 股。
2、2025 年 2 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
份数量由 4,101,163 股增加至 5,045,763 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益。因此,公司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本分配基数由 858,587,478 股变更为 857,642,878 股。
3、鉴于公司本次股本分配基数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5,045,763 股后的 857,642,8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3304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57,576,228.61 元。
4、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 5,045,763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益,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为2.985738 元(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的股份)×10)。每股现金红利应为 0.2985738 元(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的股份))。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85738
元/股,具体以实际结果为准。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为:以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扣除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 858,587,4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57,576,243.40 元,该分配方案
未超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可分配范围。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
股本为 862,688,641 股,回购账户股份为 4,101,163 股,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基数为 858,587,478 股。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在本次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 4,101,163股增加至 5,045,763 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益。公司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本分配基数由 858,587,478 股变更为 857,642,878 股。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5,045,763 股后的
857,642,8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330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57,576,228.61 元。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5,045,763 股后的 857,642,8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3304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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