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18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0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宏科技”、“公司”、“申请人”或“发行人”)会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及落实,并完成了《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以下简称“本回复”),同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涉及对申请文件修改的内容已用楷体加粗标明:
黑体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涉及修改募集说明书的内容
在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问题一...... 3
问题二...... 40
问题三...... 62
其他问题...... 69
问题一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境外销售金额分别为 426,506.10 万元、490,583.36 万元、
487,633.43万元和447,022.50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1.33%、65.49%、65.38%和 62.07%。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51,488.09万元、112,447.32 万元、137,683.40 万元和 166,566.48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1.04%、2.64%、6.33%和 3.58%;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57,939.12万元、109,525.16 万元、214,129.65 万元和 165,980.76 万元;短期借款金额分
别为 129,483.11 万元、245,222.59 万元、301,407.28 万元和 182,576.46 万元;
长期借款金额分别为 90,861.38 万元、89,835.94 万元、177,713.52 万元和194,624.14万元。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95、0.93、0.96和1.01,速动比率分别为 0.71、0.75、0.78 和 0.78,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3.42%、51.50%、56.13%和 53.65%,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最近一期末,公司商誉余额为 118,511.67 万元,包括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
购买 PSL 100%股权确认商誉 115,633.09 万元,以及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购买泰
国胜宏 100%股权确认商誉 2,878.58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
值分别为 17,048.98 万元、18,825.67 万元、75,993.33 万元和 81,827.97 万元,
2023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原值大幅增长。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12,032.94 万元、-2,768.74 万元、
5,331.52 万元和 7,031.49 万元,分别占同期营业收入的 1.62%、-0.35%、0.67%
和 0.91%;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 2,799.32 万元、-11,104.59 万元、-1,173.07 万
元和-507.79 万元,汇兑损益波动主要受人民币兑美元、港币汇率影响。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公司境内外生产和销售情况及差异情况、主要境外客户及协议签署情况、产品竞争力、市场地位等,说明公司境外收入增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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