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14
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海燕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认真自查、逐项论证,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下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议案二《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并对本次发行方案相应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2.1 发行数量
鉴于公司回购股份导致库存股增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剔除库存股的总股本数由 859,285,978 股减少至 857,642,878 股,故本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57,785,793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257,292,863 股(含本数)。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剔除库存股后的股本总额的 30%,即不超过 257,785,793 股(含本数)。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剔除库存股后的股本总额的 30%,即不超过 257,292,863 股(含本数)。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0%,超出金额为 7,955.07 万元;结合监管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超出部分于本次募集资金的总额中调减,扣减金额为 8,000.00 万元,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原不超过 198,000.00 万元调减至不超过 190,000.00 万元,
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8,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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