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2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6-011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以本次本金最高担保额 1000 万美元计算,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担保(含反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88.97 亿元(美元合同汇率按照 2026
年 2 月 2 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 美元对 6.9695 元人
民币计算,不含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下同),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02.88%。
2、本次被担保对象—香港海普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海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海普芯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普芯创”)的全资孙公司。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海普芯创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最高合同本金金额为 1000 万美元。
3、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
一、审议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概述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3 日、4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海普芯创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在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海普芯创的担保额度与其全资子、孙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分配。海普芯创少数股东—无锡新联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新联普”)及无
锡海普同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无锡海普同创”)同意以各自出资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同意将对海普芯创提供的人民币 3 亿元担保额度中等值 3000 万美元的担保额度调至其全资孙公司香港海普。
(二)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审议情况概述
2025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接受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3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增信措施,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反担保等措施。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支付本次增信费用
也无需提供反担保。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孙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1、前期,公司、黄泽伟先生及彭红女士为香港海普向 Xiaomi Finance HK
Limited(以下简称“小米金融”)申请的最高额不超过 3000 万美元的融资提供
了最高本金额 3000 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在《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近日,依据相关主合同的更新,公司、黄泽伟先生及彭红女士分别与小米金融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统称为“《保证合同补充协议》”)根据《保证合同补充协议》,公司不再为上述香港海普向小米金融申请的 3000
万美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黄泽伟先生及彭红女士担保金额由最高本金额3000 万美元调整为 1000 万美元。
2、基于香港海普新融资业务开展,近日,公司、黄泽伟先生及彭红女士与小米金融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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