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5 18:35:17 股吧网页版
香农芯创: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5-093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小红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苏泽晶先生,董事会秘书曾柏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8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89%)的董事、总经理李小红先生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1 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 17 日-2026 年 1 月 16 日)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7%)。
2、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6%)的董事、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苏泽晶先生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1 个月内
(即 2025 年 12 月 17 日-2026 年 1 月 16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6%) 。

3、持有公司股份 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7%)的董事会秘书曾
柏林先生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1 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17日-2026年1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4%))。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董事、总经理李小红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苏泽晶先生,董事会秘书曾柏林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李小红 880,000 0.189%

苏泽晶 120,000 0.026%

曾柏林 80,000 0.01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1 个月内

3、股份来源: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的股份

4、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减持方式如下:

拟减持最大数量

股东名称 占本人持股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减持方式

(股)

李小红 220,000 25% 0.047%

苏泽晶 30,000 25% 0.006% 集中竞价

曾柏林 20,000 25% 0.004%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的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到《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不存在不得以集中竞价方式转让股份的限制条件。

4、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