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自 2018 年 3 月 19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本人于 2024 年 3 月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本人不再担任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就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耿慧敏,博士研究生学历,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职于台州学院,兼任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主要研究方向审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在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姓名 任职期间报告 实际出 委托出 任职期间报告 实际出
期内会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缺席次数 期内会议次数 席次数
耿慧敏 4 4 0 0 2 2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本人曾分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参加了上述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讨论的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合理建议,发挥了科学决策的作用。在 2024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准时参加了每次会议,对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主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并认真履行职责。截至 2024 年 3 月,本人已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准时参加了每次会议,对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审查,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标准和程序,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发表意见情况
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2024 年 3 月 4 日,本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阜新北星液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和运作,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经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 2024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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