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作用,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推动公司规范运作。现就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胡文涛,1968 年出生,法学博士,现任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历任华南师范大学行政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及北京师范大学法律系副教授。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关注公司管理层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沟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
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独立董事 股东大会应出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席列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胡文涛 11 11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4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参与会议及各项工作,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 2023 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公司的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对所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投过反对票或弃权票。
2024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认真履行职
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的会议,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配合董事会的审计工作,本人对所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投过反对票或弃权票。
2024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
极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
(3)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对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尽职尽责,主动参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本人对所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投过反对票或弃权票。
2024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
极参加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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