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ST 新元 公告编号:临-2025-170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及子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万向新元”)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区法院”)出具的(2025)京 0108 破申19 号《民事裁定书》 ,海淀区法院裁定受理北京万向新元破产清算一案。
北京万向新元已向海淀区法院提交重整申请,请求海淀区法院裁定受理北京万向新元的重整。公司将持续关注北京万向新元申请重整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北京万向新元被申请破产清算的相关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万向新元收到海淀区法院出具的(2025)京0108 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海淀区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赵保星对北京万向新元的破产清算申请。北京万向新元已向海淀区法院提交重整申请,请求海淀区法院裁定受理北京万向新元的重整。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申请人:赵保星
身份证号码:130927******
(二)申请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赵保星依据已生效的劳动仲裁调解书,对北京万向新元享有到期债权,向海淀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基于被申请人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仍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申请人申请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法院裁定予以受理。
(三)申请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申请人赵保星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万向新元已离职的员工。其与公司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北京万向新元向法院申请重整的相关情况
北京万向新元已向海淀区法院提交重整申请,请求海淀区法院裁定受理北京万向新元的重整。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名称:北京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瑞良
成立日期:2007-04-16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8号4层410
经营范围:机电一体化设备的技术开发;基础软件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销售电子产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软件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应用软件服务;烟气治理;废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噪音、光污染治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生产环保设备、物料输送设备、物料称量配料设备、橡胶塑料生产设备(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申请事实和理由
北京万向新元作为新元科技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核心子公司,拥有多项物料输送和自动化控制领域的软件著作权及专利权,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其智能控制系统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形成深度协同,建有完整的研发和生产基地,具备持续的技术开发和设备制造能力,具备智能装备技术体系的完整性,具有重整价值。为维护申请人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请求海淀区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北京万向新元的重整申请,并通过重整程序清偿债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如果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北京万向新元财产和经营事务,北京万向新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可能对公司利润或资产等造成影响。
2、如果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北京万向新元的重整申请,重整程序不仅可以避免员工下岗失业、保障社会稳定、优化经营结构、推动企业摆脱债务困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兼顾保障职工及债权人等各方利益的同时,最终实现“保企业、稳就业、护权益、促发展”的多重社会效益。
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京0108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
2、北京万向新元出具的《重整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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