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ST 新元 公告编号:临-2025-154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 未与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签署正式重整投资协议,仍有重大事项未与重整投资人达 成一致意见,存在无法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以及重整投资人退出的风险。请广大 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风险。
2.退市风险提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均未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存在以下退市风险:
(1)因2024年度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若2025年度未解决退市风险事项,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2)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842.5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502.48万元。若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非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3)若重整失败,公司可能被宣告破产并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4)若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公司预重整的进展情况
2025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5),申请人以被申请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请求法院裁定对被申请人进行重整及预重整,并通过预重整程序清偿申请人的债权。
2025年7月4日,公司收到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抚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赣10破申1号、(2025)赣10破申1号之一],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81)。
2025年7月4日,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通知。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82)。
2025年7月28日,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和重整(若有)工作,整体化解公司债务危机,恢复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86)。
2025年8月11日,为了充分尊重意向投资人报名筹备工作及内部决策流程,有效保障各方参与重整投资的相关权利,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全体债权人及投资者权益,临时管理人决定延长预重整投资报名期限及保证金缴纳期限。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01)。
2025年8月14日,已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并已按期足额缴纳意向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共计21家(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算作1家),其中意向产业投资人10家,意向财务投资人11家。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02)。
2025年8月27日,为了有序推进新元科技(预)重整相关工作,核实新元科技
作为债务人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并以此为基础在(预)重整期间推动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新元科技(预)重整中介机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中介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11)。
2025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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