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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4 20:59:06 股吧网页版
*ST新元: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4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ST 新元 公告编号:临-2025-147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抚州中院暂未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 不确定性。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4日收到江西 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抚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 赣10破申1号、(2025)赣10破申1号之一],抚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抚州中院决 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抚州中院会最终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 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 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 进展情况。

2、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 加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赣处罚字[2025]4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4条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10.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3、因2024年度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若2025年度未解决退市风险事项,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大华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部分款项收支产生影响。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均未消除。

4、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842.5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502.48万元。若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非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3.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
险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经审计的期
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5、若重整失败,公司可能被宣告破产并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6、全资子公司天津万向和宁夏万向临时停产,可能导致公司股票将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万向和宁夏万向目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4条第(一)项规定,如 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7、若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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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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