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ST 新元 公告编号:临-2025-062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暨
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
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 1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5.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64 元/股。
(2)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规定,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的且不存在绩效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 12 名激励对象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71.2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5.64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按照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指标要求为:以 2022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或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或扣非
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根据激励计划要求,公司拟将授予的激励对象对应第二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67.75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5.64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原 268,886,371 股变更为 264,841,371
股,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 268,886,371 元变更为 264,841,371 元。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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