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
电话:(028)85560449
(特殊普通合伙) 传真:(028)85560449
邮编: 610041
SI CHUAN HUA XIN (GROUP) CPA (LLP) 电邮: schxzhb@hxcpa.com.cn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
专项说明
川华信专(2025)第 0337 号
目录:
1、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2、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
专项说明
川华信专(2025)第 0337 号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说明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深证上〔2024〕398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核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审核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五、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深证上〔2024〕398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附件: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均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梅
中国注册会计师:向勇志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