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3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邹寿彬)
本人作为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以及《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赋予的权力和义务,积极出席并参与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相关专委会议,恪守职责,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利用个人专长,对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提供有益的建议。现将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邹寿彬,194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电子科技大学校长、校务委员会主任、教授,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2024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兼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机构任职。同时,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况,确保了本人能够进行独立和客观的判断。此外,本人完全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题都进行了认真审议,持续跟踪了公司的经营动态,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同时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在2024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都符合法定程序,对于重要的经营决策和其他重要事项都进行了相关程序的履行,合法有效。本人在董事会上对所有议
案都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投下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以下是本人具体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大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邹寿彬 12 1 11 0 0 3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发生行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条款项下的特别职权的情形,即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未发生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2、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相关委员会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
1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2024 年 04 月 12 日 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
议
2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4 年 03 月 05 日 审计监察部 2023 年度工作报告及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2024 年度工作计划
审议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
3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4 年 04 月 07 日 易、选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2023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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