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乔玉湍)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 2023 年 12 月 22 日开始担任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9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 任职状 应出席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姓名 态 次数 (现场/通讯) 席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乔玉湍 已离任 9 9 0 0 否
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本人认为2024年度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所以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4次,认真听取了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要与公司公司内审部、财务部门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进行交流和沟通,重点对年度审计工作、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以及公司定期财务状况进行了解。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审部工作汇报、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进展等。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作予以督促,对财务报告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发表审阅意见。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如下会议事项如下:
1、2024年01月15日审议并通过《拟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事项》;
2、2024年01月29日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的议案》;
3、2024年03月18日审议并通过《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2024年04月22日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报告》、2023年应收账款核销事项、《2023年度内审部工作汇报》、《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内审部2024年一季度工作汇报》的议案;
5、2024年04月26日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4年05月31日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集团内部管理制度》、《2024年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7、2024年06月11日审议并通过《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2024年
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8、2024年08月26日审议并通过《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内审部2024年度定期工作报告》;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2024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了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参与了5次,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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