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精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四方精创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2 号)同意,公司向 11 名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725,388 股,发行价格为 19.30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 399,999,988.4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1,388,402.9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88,611,585.4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验证,并出具《验证报告》(华兴验字[2022]21000670079 号)验证,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净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1、募集资金总额 399,999,988.40
项目 金额
2、减:已支付发行费 11,388,402.99
3、加:利息收入 4,740,922.11
4、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3,433,864.78
其中: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9,141,543.40
5、减:账户管理费及手续费 267.64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89,918,375.1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 2012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经 2013 年 11 月 15 日
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第一次修订,经 2020 年 8 月 17 日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第二次修订。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2022 年 2 月,公司与本次发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深
圳中心区支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75775475905,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
89,918,375.10 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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