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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7 15:36:14 股吧网页版
四方精创: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
子公司除外);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 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 签订许可协议;
(十)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一)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二) 销售产品、商品;
(十三) 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四) 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五)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六) 被有关部门认定的其它交易;
(十七) 其它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者其它组织;

(三) 由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者其它组织;

(四)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
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 本制度第四条第(一)项所列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

(四) 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
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
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
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公司的关联人:
(一) 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本制度第四条、第五条规
定情形之一的;

(二)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本制度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第七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 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 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 关联方如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回避表决;
(五) 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
回避;

(六)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

第二章 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和管理

第八条 关联交易价格指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价格。第九条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

(一) 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国家定价和市场
价格,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法确定。如无法以上述价格确定,则
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二) 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关的关联交
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第十条 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
(一) 市场价:以市场价为准确定资产、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
(二) 成本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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