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300468 证券简称:四方精创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至2025年5月23日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8号四方精创资讯大厦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0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5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9、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如下: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度利润 √
6.00
分配相关事宜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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